據『說處經』所載,議論中有四種應對方式,分別是『一向記』、『
分別記』、『反詰』、『無記』。所謂『一向記』就是明確而肯定的
答覆,回答問者是或不是、對或不對、有或沒有、Yes or No...
;『分別記』則是針對問題而就可能的不同情況分別回答,譬如問『
人被槍擊中彈會不會死?』就不能用『一向記』的方式回答,而應分
別情況而作答。『反詰』則是問話語意不清,先反問以釐清之。例如
問『你每天唸藥師灌頂真言幾遍?』,就該反問『為何要唸咒語?』
以指出對方知見上的盲點。至於『無記』則是因問話預設立場或所問
非法非義,回答有引起誤解、曲解、爭執的可能而不置答。我先前所
舉法官訊問被告『你最近有沒有毆打妻子?』就是一個例子。被告若
回答『有』,等於認罪;反之,若回答『沒有』則無異承認以前毆打
過妻子。對這種誘導式的訊問(leading question)應不予置答。佛
弟子與世尊的關係是老師與學生,當然能議論法義,只不過如『如來
終?』、『如來不終?』、『命即是身?』、『命異身異?』...
之類的問題都隱含知見上的盲點,所問非法非義,故不予置答。
姓名:摩訶男(163.30.102.163)於99/04/04(08:04)回應
(天哪!摩訶男一再的引用法庭案例!問題是這裡又不是法學系,有誰會懂啊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