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n-smith 級別:新生
文章總數 : 8 注冊日期 : 2011-03-17
| 主題: 轉貼smith一世對台灣原始佛教協會討論區版主的意見 2011-03-17, 14:47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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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ith二世 在 2011-03-17, 14:49 作了第 2 次修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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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題: 回復: 轉貼smith一世對台灣原始佛教協會討論區版主的意見 2011-03-17, 14:47 | |
| - 引言回復 :
- smith发表于 2008-1-15 02:29
- 引言回復 :
- IanTsai 發表於: 星期六 十二月 29, 2007 1:11 pm
在提婆達多提出異論時,我看不見佛陀維護他的發言權。
當一個人的論述已經違反一個團體的的共識時。這個人應該要有自知之明。
來這裡是為了追尋佛陀的言論及所得。
如果一再被指出問題,而不面對。這不是聖弟子該有的行為。
舍利弗尊者衣角不小心掃到他人,都願意虛心受教。我們呢?
當意見看法不同,我們會有爭論。論需有所本。
當被質疑時,理應說出自己的理由,而不是閃躲詭辯。
否則你說這些話時,並未處於正念之中。你會相信一個在發瘋狀態的人說的話 下面是本人反駁 IanTsai 的論點,卻被狗伯特所刪。
提婆達多提出異論時,佛陀有禁止提婆達多發言嗎?佛陀有禁止僧團談論五法嗎? 如果沒有,佛陀須要維護他的發言權嗎?
至於違反一個團體的的共識,是什麼共識呢?一言堂的共識嗎?
當被質疑時,理應說出自己的理由,而不是閃躲詭辯。 直心的理由是閃躲詭辯嗎?
smith二世 在 2011-03-17, 14:49 作了第 1 次修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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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 引言回復 :
- smith发表于 2008-1-15 03:52
- 引言回復 :
- 摩訶男 發表於: 星期六 十二月 29, 2007 5:05 pm
「民主」的一大特點是少數要服從多數。戒律是由佛陀自行制定,沒有經過議會討論,這在程序上就是不民主的。再從實體面來說,世人無不貪食,而佛制僧眾常法與在家齋法都不得非時食;好色也是人的天性,佛陀卻提倡修梵行,宣揚離欲。這些都是違背大多數民意。 民主的另一個特點是定期選舉,所謂選賢與能,而無上正等正覺、天人師、世尊、阿羅漢...都不是用選票來決定的,也沒有任期制。人如果真心想解脫生老病死苦,就別去學民主佛法,而要老老實實地學佛主佛法。在解脫道上,民主沒有插足之處。 下面是本人反駁摩訶男 的論點,卻被狗伯特所刪。 現在我們不是討論民主而是討論發言的尺度。 佛陀是天人師,而論壇的於板主跟大家都是博地凡夫,如果在沒有違反板規的情形下,為何不能讓網友們暢所欲言? 當初大男兄在台壇發表眾多文章,發人深省。那時的台壇是大乘論壇﹐人家有禁止你的發言嗎?有刪改你的文章嗎?更沒有停權這擋事。
難道所謂的“原始佛教協會”真如大乘譏嘲小乘般,格局就是小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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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- 引言回復 :
- smith发表于 2008-1-15 04:24
- 引言回復 :
- 解悟 發表於: 星期二 一月 01, 2008 7:21 am
我看smith法友不要把面鋪得太廣了,先針對主題,就說一說: 批評他人需要不需要理由? 我的看法很簡單:需要。 接下來,大家再談別的,就不會亂 下面是本人回答,卻被狗伯特所刪。 - 引言回復 :
- 當然需要理由,但是狗伯特卻認為那不是理由。
直心版主只有默擯之。 本人也默擯之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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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題: 回復: 轉貼smith一世對台灣原始佛教協會討論區版主的意見 2011-03-17, 14:50 | |
| - 引言回復 :
- smith发表于 2008-1-15 07:16
- 引言回復 :
- 直心發表於: 星期五 十二月 28, 2007 12:14 am
法友所說的到底有沒有理,只要雙方陳述清楚,所有的法友心中自然會有評斷,但是法友要不要來此討論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,並不是別人能決定的,別人也沒權力做任何干涉。 末學身為版主對於討論區的宗旨,還是要做出適當的建議與指正,無論是誰,都有權利來此討論原始佛法,討論的方式只要不是違反版規,要以什麼方式與觀念去討論,都是被准許的,也是該被OBA所保障的。若有其他法友對該法友的發言覺得不認同,或認為不合理或不喜愛.........,除了可以提出反對意見(參與討論),也可以對其發言置之不理(讓有興趣的人去跟他談),但是沒有權力去驅趕別人要別人不要討論,因為這並不是"某人私人專有"的討論區,這是所有喜愛原始佛法的法友的討論區,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尊重本討論區,更是不尊重OBA的 本人之所以支持及賞識直心斑竹,主要是他維護網友們的基本發言權。 只要網友不觸犯板規,絕對應該有發言的自由。 斑竹只要維護板規及發言秩序,就己善盡斑竹的責任。 斑竹沒必要去干涉網友們的思想。 因為斑竹不是天人師。
至於憑一已的好惡,擅刪綱友帖子,不過是濫權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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